根据工作安排,自4月8日至4月26日进行信阳考区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
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查通过结束后报送中国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证书打印,办理证书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间进行审核的,逾期不再办理。
二、资格审核人员范围
2017、2018年度在信阳市考区报名参加上述九项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需要审核。
2016年及以前年度报考人员不再审核。
三、审核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2018年考试报名表或考试报名汇总表一份(考生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汇总表由省考试中心网站下载);
(三)所在单位出具的考生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在考试过程中发生聘用企业变更的还需同时提交原单位的工作年限证明;
(四)申请免试科目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复印件清晰并用A4纸按序装订。
四、办理地点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服务大厅职称科(18号)窗口(地址:羊山新区新五大道88号)。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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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4 标签:注册消防工程师 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 资格复审 文章来源:清大东方消防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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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安排,自4月8日至4月26日进行信阳考区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
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查通过结束后报送中国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证书打印,办理证书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间进行审核的,逾期不再办理。
二、资格审核人员范围
2017、2018年度在信阳市考区报名参加上述九项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需要审核。
2016年及以前年度报考人员不再审核。
三、审核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2018年考试报名表或考试报名汇总表一份(考生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汇总表由省考试中心网站下载);
(三)所在单位出具的考生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在考试过程中发生聘用企业变更的还需同时提交原单位的工作年限证明;
(四)申请免试科目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复印件清晰并用A4纸按序装订。
四、办理地点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服务大厅职称科(18号)窗口(地址:羊山新区新五大道88号)。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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